死亡原因不是道路交通事故直接导致,事故承担全部责任是否无需追刑?
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你好,想请教一下以下问题:
道路交通事故

    肇事驾驶员在某小区内倒车时将一老太撞倒,导致老太受伤住院。肇事者随后报警,交警部门已受理。住院期间医院检查结果是软组织受伤,但是老太本身体弱多病,且有高血压,心脏不好。住院后第三天老太因心脏病突发抢救无效死亡。法医尸检报告是:交通事故诱发死亡。在这起事故中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请问:死亡原因不是交通事故直接导致只是诱发某疾病导致死亡,在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况下是否需要追究驾驶员的刑事责任?如果无需追刑可否有法律依据以便告知!
    
    急切您专业的建议。
留言时间: 2011/2/20 15:40:51
回复内容 你好,经过我们律师事务所交通事故律师团队慎重讨论研究后给你答复如下:1、肇事者无须承担刑事责任;2、死亡的民事赔偿责任需要肇事者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回复: 杜黄海律师 回复时间: 2011/2/22 15: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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