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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室内设计委托合同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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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律师在线咨询 139 1722 7080  来源:上海律师法律咨询网  阅读:

上海市室内设计委托合同示范文本(2005 版)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
使 用 说 明
制定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合同格式
条款监督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约
定采用,签订合同前应仔细阅读。
二、本合同适用范围:住宅室内设计及公共空间室内设计。
三、乙方提供给甲方设计图、资料,并按目录装订成册。
四、涉及到特殊要求及消防安全必须按特殊要求及消防安全要求设
计,设计时必须考虑采用环保材料。
五、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设计图内容有:
1.图纸封面、封底、设计图纸;
2.设计图纸目录和设计与施工说明;
3.原始房型平面测量图(含所有墙体内部尺寸、门窗洞尺寸、房梁、
上水、煤气、下水、地漏、坑管、空调洞、排风口、配电箱、弱电箱、多
媒体标注);
4.设计要求拆建平面图(拆建承重结构由甲方向物业或有关部门申
请书面批准);
5.设计平面布置图;
6.设计顶面布置图;
7.强、弱电及多媒体、智能化插座位置分布图;
8.开关控制线路示意图;
9.冷、热水管排放走向示意图;
10.厨、卫墙面设施布置图(中、小型工程另外考虑);
11.家具、厨具设计布置参考图;
12.楼梯设计、安装施工详图;
13.局部透视图(作为参考用);
14.主要装潢材料用品概算表。
六、本合同文本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
共同制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于商业目的擅自翻印。
上海市室内设计委托合同
- 3 -
合同编号: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
合室内装饰的特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室内装饰
设计,并达成如下协议(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按以下第 种方案承担室内设计:
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住宅室内设计,地址 ,
房型 ,用途 ,使用面积 平方米。设计
收费按使用面积计算。
2.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公共空间室内设计,地址 ,
用途 ,建筑面积 平方米。设计收费按建筑面积
计算。
二、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室内设计,设计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 元,
收取设计费共计人民币 元。
三、甲方应在签订合同之日首期付50%设计费,并与乙方约定上门测
量的时间和地点。乙方在测量后 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包括平面
布置图、顶面布置图及局部效果图各一张。
四、甲方与乙方经过沟通对乙方完成的初步设计方案达成一致后,填
写方案进程表(见附件),并由双方签字确认。甲方应支付设计费余款,乙
方应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
内完成全套装潢设计图及施工图纸。
五、甲方所付的设计费不包含变动建筑主体等的结构设计。甲方如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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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建筑主体、增加房屋负荷,必须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
设计单位出具施工图,并报请物业及相关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室内
装饰设计。
六、全套图纸完成后,甲方如有更改意见,再与乙方沟通。乙方根据
协商方案,绘制更改图纸,再次填写方案进程表,由双方签字确认。甲方
如要求乙方修改图纸,图纸完工时间顺延或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果甲方推翻原设计方案,要求重新修改设计方案,应协商增加相应
的设计费,并另行约定设计时间及进程、签订补充协议。
七、双方在对设计方案和图纸确认后,甲方必须签字认可,乙方必须
将整套图纸交给甲方并办理交接签证手续。
八、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委派设计师去现场进行一次性放样及施工方
案交底,并不少于三次去现场指导施工,以达到设计效果。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设计图且延期时间在20 天内的,每延期
一天应当支付给甲方设计费总价的3%的违约金。
2.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设计图且延期时间在21 天以上的,甲方
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的设计费用,并支付给甲方设计费总价的
50%的违约金。
3.乙方无故终止合同,除退还甲方所交的设计费用外,还应支付给
甲方设计费总价的50%的违约金。
4.乙方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后,如甲方不愿再履行合同,乙方不退还
已收的设计费,但必须交给甲方平面布置图、顶面布置图及手绘局部效果
图各一张。
十、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上海市室内装
饰行业协会申请调解或向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当事人不愿
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
解决:
- 5 -
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
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二、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
1.
2.
3.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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