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刑事辩护 >>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类犯罪-刑事罪名解析,量刑标准 >> 文章正文
上海机场刺母案终审维持原判 被告获刑3年半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上海律师法律咨询 139 1722 7080  来源:上海律师在线咨询网  阅读:

上海机场刺母案终审维持原判 被告获刑3年半

摘要: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2日就浦东机场刺母案作出终审宣判,决定维持原判,认定被告人汪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6个月。同时法院不认同辩护人提出的嫌犯自知力无说法。

 

新华网上海312日电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2日就浦东机场刺母案作出终审宣判,决定维持原判,认定被告人汪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6个月。

 

2011331日,24岁留学生汪某在上海浦东机场因留学费用等问题与母亲发生争执,从包内抽出两把尖刀,对毫无防备的母亲的头部、手臂、腹部、背部多处进行砍刺,致母重伤。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汪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至于辩护人提出根据鉴定报告汪某案发时自知力无,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不构成犯罪的意见,法院认为,司法鉴定意见书上所称的自知力无是指被告人汪某在谈及日本经历时对自身患有精神疾病的病情没有主观认识,缺乏自知力,而不是指汪某案发时自身行为丧失了辨认和控制能力,因此以自知力无来否定被告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是片面的,更是对自知力无的误读。

 

 

20111031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汪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6个月。

 

新闻回顾:上海机场刺母案留学生自称患病不应受刑罚

 

1227日下午,上海机场刺母案二审开庭审理。行凶者汪津(化名)强调自己患有精神分裂症,应该接受治疗,不应受到刑事处罚。汪的代理律师继续为其作无罪辩护。法院将择日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

 

留日学生机场刺母续:母亲亲属均改口称其懂事 

 

41日,赴日留学生汪某向接机的母亲连刺9刀,致其当场昏迷。事发后汪某被警方刑拘,顾女士至今仍在医院病房里。汪某的亲属与母亲近日推翻了原来的说法,称汪某勤勉、懂事,刺伤母亲是因为精神不正常。上海警方表示,已启动对其的精神状况司法鉴定程序。

 

留学生刺母案现场视频曝光 仅1名外国人施救 

 

网上视频显示,上海留学生刀捅母亲后,国人全部在周围围观,仅有一名外国人上前救助,救助后并未留名。医生称,当时如果这名外国人不救助,母亲很可能当场死亡。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

 

免责声明:除来源署名为上海律师法律咨询-上海律师在线咨询网稿件外,本文为网站转载稿件,内容与上海律师法律咨询-上海律师在线咨询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上海律师法律咨询-上海律师在线咨询网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编辑:上海律师事务所杜黄海律师)

上海律师网,上海律师法律咨询,上海律师在线咨询 http://www.lawfirm021.com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轮候查封是什么意思,轮..
·上海动迁拆迁政策解读:..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
·上海市交警总队车辆管理..
·签订了农村宅基地房屋买..
·上海商业地产买卖交易税..
·中国律师事务所排名
·外国人能否在上海买房,..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