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资讯 >> 文章正文
【法律资讯】国家知识产权局承认曾批准废皮革提取食用明胶专利 但均已失效,目前没有处于有效状态的相关专利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上海律师法律咨询 139 1722 7080  来源:上海律师在线咨询网  阅读:

法律资讯国家知识产权局承认曾批准废皮革提取食用明胶专利 但均已失效目前没有处于有效状态的相关专利

新华网北京426日电  有网友在微博中爆料,用皮革废料制食用明胶的工艺方法早在1991年就申请了专利,到现在已整整21年。26日下午,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接受新华网《第一回应》栏目记者独家专访时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过10件利用皮革废料提取食用明胶的相关专利申请,其中2件曾获得批准,但均已失效,目前没有处于有效状态的相关专利。

 

《第一回应》栏目记者:国家知识产权局是否受理过利用皮革废料提取食用明胶的专利申请?请介绍一下具体情况? 

 

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经核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过10件利用皮革废料提取食用明胶的相关专利申请,其中2件曾分别于2000年和2001年获得批准,但均已失效,目前没有处于有效状态的相关专利。

 

申请专利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对其专利申请进行审查。公众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上能看到所有公开的专利申请均为原始申请,只有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授权的专利申请才称之为专利。91108955.1号专利申请是1991年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申请,但没有获得专利权。(注:91108955.1号专利申请是一项关于铬鞣皮废料酶法制备食用明胶的工艺方法的专利申请。)

 

《第一回应》栏目记者:审查这类专利申请会依据哪些法律法规? 

 

 

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5条规定,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国家知识产权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上述规定对专利申请进行审查。同时,2005年有关部门出台的《食品添加剂明胶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明确禁止制革厂鞣制后的废料用作食品明胶原料,对于这类行政法规,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审查时也予以了重点考虑。

 

《第一回应》栏目记者:获得专利是否意味着一定能投入生产? 

 

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专利授予的是对技术的独占权,获得专利主要表示该专利权人在权利有效的情况下,可以禁止他人使用其技术,而不代表该技术方案可直接应用于社会生产、制造、销售和生活等方面。可否进入生产、销售及流通等环节,还须符合我国市场准入的相关法律法规。例如,2011年中国授予的药品专利达8600余件,但它们并不能直接生产制造进入市场,若需生产还要进行相应的行政审批。(本文来源:新华网 )

    

免责声明:除来源署名为上海律师法律咨询-上海律师在线咨询网稿件外,本文为网站转载稿件,内容与上海律师法律咨询-上海律师在线咨询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上海律师法律咨询-上海律师在线咨询网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编辑:上海律师事务所杜黄海律师)

上海律师网,上海律师法律咨询,上海律师在线咨询 http://www.lawfirm021.com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轮候查封是什么意思,轮..
·上海动迁拆迁政策解读:..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
·上海市交警总队车辆管理..
·签订了农村宅基地房屋买..
·上海商业地产买卖交易税..
·中国律师事务所排名
·外国人能否在上海买房,..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