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11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海南省2011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海南省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海南省2011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如下: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5581元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275元3、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927元4、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446元5、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946元二十四、江西省2011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江西省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江西省2011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如下;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481元2、农民人均纯收入5789元3、 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9740元(2010年标准)
4、农民年生活消费支出3532.66元(2010年标准)
5、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058元/月(2010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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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上海律师事务所杜黄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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