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涉及到需要分割公司股权的,一般应当在离婚案件中予以处理;确因股权归属问题与案外人第三人之间存在争议难以确定的,应另案予以处理。离婚诉讼中一方主张另一方为实际出资人并要求分割相应权益的,人民法院可在依据相关证据及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的基础上,确认实际出资人身份,并在离婚案件中分割财产性利益;其实际出资人身份与案外第三人间存在争议的,应在先行确定身份后再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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