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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法院起诉离婚在什么地方都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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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咨询网  来源:上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13917227080  阅读:

一、起诉离婚地域的法律规定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起诉离婚流程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一般要经过如下阶段: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一般性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此时提起上诉没有太大的意义,二审法院基本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而提起上诉到上诉判决又需要数月时间,对于急于离婚的一方不利。

 

所以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基本都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公告送达等事件的发生,整个过程将经一年的时间。

 

()双方都同意离婚,单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意见不同的

 

在一审判决离婚后,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如果不及时提起上诉,在判决(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能就离婚与否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离婚一审、二审要经历的过程

 

1、原告起诉阶段:

 

(1)咨询、聘请律师,或者自己查询法律;

 

(2)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3)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受理的告诉不予受理的理由。

 

2、被告答辩阶段:

 

(1)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当然被告可以不答辩,被告需要延长答辩期的向法院申请。

 

被告和原告的权利可以看法院送达的告知书。

 

3、开庭审理阶段:

 

主要是开庭审理,离婚诉讼原告应当到场,如果开庭被告不到的,会延期开庭一次。开庭时候,双方对提交的证据和事实进行辩论和阐述。一般离婚诉讼的庭审分为如下过程:

 

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官调解→双方总结

 

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成功的发调解书。

 

4、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不上诉: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到期生效

 

(3)调解离婚:起诉→受理→审理→调解→达成调解协议

 

(4)撤诉的:起诉→受理→审理→调解→撤诉(撤诉可以在判决前的任何阶段)

 

离婚是一个法律程序,是在两人达成离婚的一致意向或者一方提出离婚时需要进行的规定程序。离婚一般需要经过原告起诉、被告答辩、开庭审理三个大步骤,审理结束后可进行二审或当庭出结果。这里小编需要提醒您的是,并不是随意哪个法院都会接受您的诉状,是需要分片区进行起诉的。以上就是小编对上法院起诉离婚在什么地方都可以吗的全部回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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