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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在时间上有没有限制-上海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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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13917227080  来源:上海婚姻家庭律师咨询网  阅读:

摘要:如今,离婚已经不再像以前一样时间难以启齿的事情了。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双方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就可以到法院进行离婚的诉讼办理离婚,那么如果想要提起诉讼离婚的话,是否有时间限制呢?

 

  一、起诉离婚的时间

 

  1、起诉离婚是你的权利,不管分居多少时间,均可以提起离婚,但是分居2年是感情破裂的也即离婚的条件。

 

  2、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

 

  3、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

 

  4、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

 

  二、诉讼离婚的时间限制

 

  1、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则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2、一审不判离的话,原告可以在接到判决之后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入二审程序(但二审改判的概率很小),而二审一般又要3个月的时间。也可以不上诉,而是在6个月后再次起诉,重新进入一审程序,时间同上。如果法院依然认为夫妻双方感情没有破裂,可能再次判不离。那就只好再等6个月,进入第三次起诉。。。。。。因此,现实中才会出现有的离婚案子一、两个月就完成,有的却拖了好几年也离不下来。之所以出现这么大的反差,主要取决于双方的感情状况和对方的态度。

 

  三、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况

 

  《婚姻法》第32条第3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视为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要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才能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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