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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买给女方结婚戒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上海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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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13917227080  来源:上海婚姻家庭律师咨询网  阅读: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有人认为,结婚钻戒是在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有人认为,钻戒是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劳动报酬,如工资、奖金、津贴、福利;用劳动报酬添置的财产;从事生产、经营所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得到的财产;因赠与得到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夫妻共有的财产,如夫妻一方偶然中奖所得的奖金等。特殊情况除外。

 

上海离婚律师认为:一般情况下,男方为了结婚单独将婚戒赠与女方,意思表示真实,赠予有效。属于个人专用的生活用品,归女方个人专有,应当认定为女方的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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